时间: 2024-01-25 13:07:12 | 作者: 混合造粒机
11月4日,本报从杭州市余杭区政府获悉,杭州余杭区富力中心西北区汽车及自行车坡道雨棚安装项目2·25高处坠落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3年2月25日,富力中心西北区汽车及自行车坡道雨棚安装项目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名作业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46万元。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显示,事故工程的建筑设计企业为浙江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单位为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无,因该小区已竣工且交付,故监理已完成工作内容,对雨棚无监理职责。
经查明,2023年2月25日,富力中心西北区汽车及自行车坡道雨棚安装项目,作业工人李XX在未正确佩戴安全帽和使用安全绳的情况下,通过梯子上到雨棚顶部进行割透明胶作业。作业过程中,李XX退到雨棚东侧一无玻璃的缺口处时从缺口处坠落至地面。作业工人听到响声立即跑去,看到李XX仰面头朝地库方向躺在坡道上,头部与脸部有血迹,大口喘着气,身旁跌落着安全帽。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人立即拨打120及报警电线赶到将李XX送到浙大医院附属第一医院(余杭医院)进行抢救,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调查组认定,李XX自身安全意识淡薄,在未正确佩戴安全帽和使用安全绳的情况下,通过梯子上到雨棚顶部进行割透明胶作业,导致作业过程中失足从缺口处坠落至地面。管理人员在工作群中明确要求雨天湿滑场所暂时停止高空作业的情况下,不服从规定,擅自施工作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位,未及时有效地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未使用安全绳的、作业现场未设置警示标志及防坠网);未严格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能树立员工强烈的安全责任意识,导致从业人员在未采取切实有效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进入雨天湿滑场所冒险进行高处作业,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 浙江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建筑设计企业,未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未有效督促实施工程单位消除事故隐患,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调查组认为,孟丁丁,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工作,未有效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项目中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失察,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刘俊,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及时有效地发现并消除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的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陈伟,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现场负责人,未及时有效地发现作业人员违规作业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企业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此外,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浙江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未有效督促施工、监理等单位消除事故隐患,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建议由余杭区建设工程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其进行约谈警示。(文中国基建报 潘玮)